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,加强我市民政队伍建设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以及干部队伍“四化”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,经研究决定,拟面向全市相关单位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遴选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
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坚持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,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,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,按照市民政局编制使用计划,发布遴选公告、报名及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考察、体检、公示、试用、调动的程序进行。
二、遴选计划和职位
本次遴选计划共2名。具体遴选职位详见《六盘水市民政局2016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》(附件1)。
三、遴选范围
全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(工勤人员除外)。
四、遴选资格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思想素质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、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较强;
2.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作风正派,无违纪违法行为;
3.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;
4.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;
5.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;
6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7.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(1981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)。
8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职位条件
报名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,同时还须符合《六盘水市民政局2016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》的职位要求。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参加公开遴选
1.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;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3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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